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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盘开发者协议

1、定义

1.1 新浪开放平台

  • a) 新浪开放平台是指由新浪拥有并提供的一些软件、文档和技术服务,插件应用程序提供者基于这些软件、文档和技术服务,向新浪提供插件式应用;
  • b) 新浪开放平台所包含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插件式应用提供数据接口服务、为插件式应用提供数据统计服务、提供支付渠道和计费系统、提供营销方案和营销服务。

1.2 插件式应用

  • a) 插件式应用是指由提供者生产并持续运营的,可以在新浪网站上使用的应用程序及与之相关的服务。

2、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新浪权利与义务

  • a) 新浪开放平台知识产权属于新浪;
  • b) 新浪有权免费获得插件式应用的使用权,并允许最终用户使用该插件式应用;
  • c) 新浪开放平台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各个部分的约定,在上线前和上线后对插件式应用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各个部分的约定的插件式应用,将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处理,直至关闭数据接口,并做下线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插件式应用提供者自行承担;
  • d) 新浪在对第三方和最终用户的宣传(包括但不限于:新浪网站、电子邮件、产品说明、市场营销等活动)中,可提及插件式应用,并使第三方和最终用户认为该插件式应用是新浪的组成部分。
  • e) 插件式应用开发者在申请应用之后,如90天内没有用户使用,新浪开放平台有权利停止该应用接口使用权限并删除该应用

2.2 插件式应用提供者的权利与义务

  • a) 插件式应用的知识产权属于提供者;
  • b) 插件式应用的提供者,有权免费使用新浪开放平台;
  • c) 插件式应用提供者必须能够进行持续的运营,包括但不限于:
    • i.遵从国家对于信息监管的规定,提供与服务相应的信息监管的水准;
    • ii.承担对最终用户的产品运营的职责,提供与服务相应的产品运营水准;
    • iii.承担对最终用户的客户服务的职责,提供与服务相应的客户服务水准;
    • iv.承担产品改进的职责,依据新浪的要求、建议和客户的反馈,进行一定程度和适当的改进;
    • v.承担服务的技术维护职责,在协议有效期内服务发生问题,需要进行修复;
  • d) 插件式应用需要提供对最终用户隐私和用户安全的保障,其保障内容应不少于或不低于《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见附件)中对最终用户各项权利的保障的水平;
  • e) 插件式应用不得进行侵害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的行为。不得进行干扰新浪开放平台或新浪网或其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除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外,插件式应用应该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i. 以任何方式从任何用户获取对新浪登录帐号、密码、注册邮箱或其他身份验证凭据的访问权;
    • ii. 未事先经过原始用户的同意向任何非原始用户显示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用户信息;
    • iii. 为任何用户自动登录到新浪提供代理身份验证凭据;
    • iv. 对用户的行为进行跟踪;
    • v. 以任何方式研发机器人插件式应用。
    • vi. 未经用户允许以任何方式对微盘数据进行商业化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通过篡改用户数据附加广告内容和广告链接等。
    • viii. 使用新浪提供的第三方注册接口,注册虚假用户,制造垃圾数据。
  • f) 插件式应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将被新浪以各种形式进行处理,直至关闭数据接口,并做下线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插件式应用提供者自行承担。
  • g) 在插件式应用提供者以用户名义进行上传下载数据、发布信息等任何操作时,用户有知情权。应将该操作通知用户。
  • h) 对于已经审核通过的应用,如开发者对应用有修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微盘开放平台并重新提交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替换原应用;

3、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 3.1 插件式应用提供者同意新浪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新浪开放平台。如受到影响的插件式应用属于免费的插件式应用,新浪无需通知提供者,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受到影响的插件式应用属于收费的或带有商业营销的插件式应用,新浪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发生之前或之后通知提供者。
  • 3.2 新浪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新浪开放平台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新浪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新浪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 3.3 已通过审核并公布在新浪开放平台的应用,如在使用过程中被发现与审核时提交的应用截图不符,新浪开放平台有权中止提供该应用所有接口。开发者有权就此不符向新浪开放平台做出书面解释,待新浪开放平台确认后,可重新开放该应用接口。

4、知识产权和品牌权利

  • 4.1 插件式应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造成用户混淆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包括但不限于:
    • a) 插件式应用不应引用任何新浪品牌、服务标志、公司徽标,或让用户误以为是新浪正在运营该程序;
    • b) 插件式应用不能破坏或改变新浪开放平台或新浪网上显示的关于专利、版权、商标或其他权利声明;
    • c) 插件式应用可以自行进行市场营销活动,但不应引用任何新浪品牌,或让用户误以为是新浪开展的市场营销活动。
  • 4.2 插件式应用内部引用的第三方内容,包括音乐/视频/图片等,插件式应用提供者应获取合法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新浪不承担这部分纠纷的责任。
  • 4.3 新浪有权单方面发布宣告彼此合作关系的新闻,无须事先获得插件式应用提供者的确认;插件式应用提供者在单方面发布宣告彼此合作关系的新闻时,必须事先经过新浪的同意。

5、竞业限定

  • 5.1 除非新浪与插件式应用提供者另有约定,否则:
    • a) 插件式应用内部禁止进行外部链接,或者引导用户注册外站;
    • b) 插件式应用在新浪开放平台之上生成的数据,禁止与开放平台之外的任何数据,进行任何形式的查看或交互;
    • c) 插件式应用提供者必须接受新浪用户认证体系,并且不得在所提供的服务中设置另外独立的用户认证体系;但是可以在新浪用户体系之上设置不同用户权限;
  • 6.1 新浪为插件式应用提供者提供广告和商业营销的支持和服务:
    • a)插件式应用可以进行广告和营销服务,具体细节将经过双方另外商定并另行达成协议;

7、向个人用户收费

  • 7.1 插件式应用可以向个人用户收费,具体细节将经过双方另外商定并达成的协议,但需受以下原则的限定:
    • a) 插件式应用是否向个人用户收费,由插件式应用提供者与新浪进行约定;
    • b) 插件式应用向个人用户收费的渠道必须并仅使用新浪提供的支付渠道;
    • c) 插件式应用向个人用户收费,去除全部成本后,产生的收益由插件式应用提供者获得;
    • d) 具体合作内容和结算方式,另行约定;

8、商业秘密

  • 8.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 8.2 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9、声明及保证

  • 9.1 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 a) 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自然人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 b) 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
    • c) 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 9.2 插件式应用提供者保证:
    • a) 对其提供给新浪的全部信息拥有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以授权新浪使用该等信息;
    • b) 其提供给新浪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会侵害任何其他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插件式应用提供者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插件式应用提供者应负责解决;如给其他方造成任何损失,插件式应用提供者应负责全额赔偿。

10、违约责任

  • 10.1 本协议各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 10.2 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10.3 任何违反“新浪应用平台规范”的插件式应用提供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处罚主体)有权依据规范之约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1、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 11.1 如任何一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1.2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使用中国法律。

12、其他

  • 12.1 插件式应用提供者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即表示其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 12.2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Sina.com Technology (China) Co., Ltd.)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Beijing SINA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ice Co. Ltd.)(合称“新浪”)所有。
  • 12.3 新浪有权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定期地完善和修改本协议,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新浪将会直接在新浪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新浪已经通知提供者修改内容。新浪也可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提供者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新浪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插件式应用提供者有权停止使用新浪开放平台服务。如果继续使用该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新浪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